-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4〕1910号
- 【发布日期】2004-09-23
- 【生效日期】2004-09-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广东文馨对外艺术交流中心为涉外演出经纪机构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广东文馨对外艺术交流中心为涉外演出经纪机构的批复
(文市函〔2004〕1910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4]109号请示收悉。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广东文馨对外艺术交流中心为涉外演出经纪机构。
请你厅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举办内地及引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演出单位或个人的演出活动。
请该机构到广东省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依照我部核准的演出经营范围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文化艺术经营活动。
此复。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