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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办公厅黄海同志在全国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商运综字[2004]99号
  • 【发布日期】2004-09-30
  • 【生效日期】2004-09-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办公厅黄海同志在全国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

商务部办公厅黄海同志在全国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

(商运综字[2004]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

2004年9月29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召开全国酒类市场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商务部党组组成员、部长助理黄海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深入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提出了工作要求。现将黄海同志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黄海同志在全国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9月29日)



同志们:

8月中旬,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出了对全国酒类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进展良好。今天,我们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目的是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进一步推进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刚才,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房爱卿司长宣读了三部局《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王晋杰司长、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孙秀媛副司长分别就流通和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经委、河北省商务厅酒类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介绍了经验,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

下面,我再就做好这项工作补充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酒类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个酒类产销大国。2003年规模以上各种饮料酒及酒精产量已达3300万吨,销售额1274亿元,税金210亿元,利润80亿元。酒类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加强酒类市场管理势在必行。

(一)加强酒类市场管理,是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迫切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强化市场的统一性,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目前,在酒类市场上,仍有一些地方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地方保护,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例如,有的在审批手续上对本地酒和外地酒实行双重标准,有的以“市场准入”为名增加审批、检测手续,有的对经营外地酒乱收费,个别地区甚至袒护本地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这些问题严重地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引起酒类企业和广大群众强烈反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要针对肉、酒等商品开展打破地区封锁的专项斗争。这次开展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是打破地区封锁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酒类市场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近年来,因饮用酒类商品发生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2003年12月,云南省玉溪市假酒事件造成68名群众中毒,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5月中旬,广州白云区发生假酒事件造成50多人中毒住院,其中11人死亡;湖北、湖南等地也发生了假酒死人事件。加强酒类市场管理,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地必须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务必抓实抓好,取得更大成效。

(三)加强酒类市场管理,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受酒类产品高利高税驱使,酒类生产经营企业数量众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无证生产、无证经营,流通秩序比较混乱,部分地区恶性竞争比较严重,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等问题相当普遍。湖北省宜昌市白酒小作坊普遍存在无证经营现象,证照齐全的厂家不足5%;湖南省在进行全省名优酒专项稽查中发现,越是高档酒,假冒越严重,80%的假冒名优酒集中在宾馆和中高档酒楼;辽宁省凌源市酒类管理办公室在近2个月整治散白酒工作中,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单位或业户100多家,查获不合格散白酒1000多公斤。这种状况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国务院已经把酒类专项整治列入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之一。

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部门,充分认识全国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切实做好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活动

各地要按照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尽快消除体制障碍。从各地上报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看,不少地方对破除地方保护的工作重视不够,还没有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部署下去。各地要坚持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快全面清理酒类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政策,废除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消除酒类市场的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做到依法行政。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10月底前把本地酒类管理文件、管理措施以及清理的结果,汇总上报商务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

(二)全面开展清仓查库。各地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清查工作。清查重点是酒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等情况;清查方式采取企业全面自查与政府部门监督抽查相结合,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自查结果进行监督抽查。对清查出的卫生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依法进行销毁,决不允许上市销售。

(三)集中开展一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违法行为的联合行动。各地商务、工商、质检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从本地实际出发,抓住酒类市场管理的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一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联合行动。要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和餐馆等酒类经营场所,重点打击制售甲醇、工业合成乙醇勾兑酒类商品和仿冒知名品牌的违法行为。要强化酒类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酒类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要及时彻查一批大案要案,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同时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三、标本兼治,构筑酒类流通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酒类市场管理,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关系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关系到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酒类流通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快酒类管理法制标准建设。为规范酒类流通管理,商务部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指导下,起草了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规范两个行业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年内可望出台。同时,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借鉴国际通行管理模式,加快拟定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地方法规和标准,使酒类流通管理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二)全面推行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各地商务、工商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严把酒类市场准入关。实行酒类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开办和经营酒类市场,必须具备良好的资信条件和资金实力,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实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开办者要作为酒类经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确保上市销售酒类产品安全。

(三)建立酒类流通信用档案。商务部以电子政务系统为依托,以酒类、肉类、蔬菜三种商品为重点,建立了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对各地经销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信用、不良信用和产品信用等信息进行记录,构建信用监督和失信警戒机制,使之成为优秀企业的光荣榜、失信企业的黑名单、消费者的安全手册。该工作先在全国十大城市试点,取得经验后将在全国推开。为加快推进这项工作,该系统已在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子站上运行,不仅为十大试点城市,也为各省级及其它大中城市商务部门设置了管理窗口。各地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建立健全酒类企业信用档案作为加强酒类市场管理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来抓,因地制宜推进这项工作。这项工作要和工商部门的信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合力。

(四)推进酒类流通现代化。陈旧的流通方式,是酒类市场存在种种问题的重要原因。要大力发展酒类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大型的酒类连锁经营配送企业,鼓励大企业把经营网点延伸到乡镇农村和城市社区;大力推进酒类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直接挂钩,积极发展社区酒类专业店、专卖店,有条件的市场要设置名酒销售专柜。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酒类商品和一流的服务,使酒类经营向规模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

(五)宣传科学饮酒和合法经营。从10月开始,商务部将开展科学饮酒宣传活动。通过商务部网站、地方商务酒类管理部门上街咨询、制作宣传册、推介优秀企业和畅销品牌、新闻媒体集中报道等多种形式,提倡科学饮酒和合法经营,恢复和提高我国酒类行业的信誉。要向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宣传适度饮酒,认清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并引导其到合法经营渠道购买酒类商品,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和参与监督的意识。要向经营者强调树立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使其自觉从合法经营企业购进酒类商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

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狠抓落实

整治酒类市场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各地区、各部门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务求实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三部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真正把加强酒类市场管理作为建设全国统一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措施来抓,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工作不力,酒类市场混乱而又迟迟得不到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追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实施地方保护和为违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三部局将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商务部门要主动与工商、质检部门搞好配合,互相通气,互相支持。要充分认识到行业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唇齿相依的关系,共同研究本地酒类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难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周密的整治方案,集中行动,步调一致,形成齐心协力、措施得力、高效运转的酒类行业监管机制。要加强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调查取证和异地移送,防止地方保护,使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分子无处藏身。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酒类市场整治的成果,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科学饮酒,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

(三)因地制宜,务求实效。这次三部局的《通知》是针对全国而言的,所提的要求比较原则。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本地酒类市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操作性,各项措施要切实可行。要通过这次整治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决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更不能热热闹闹走过场。

同志们,中秋昨天刚过,国庆、元旦和春节将陆续到来,酒类消费已经进入了高峰期。中国有句老话说“每逢佳节倍思亲”,而对我们商务、工商、质检部门的同志来说,是“每逢佳节倍加辛(苦)”。这是我们的责任所在。让我们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团结一致,精心组织,齐心协力,扎扎实实地搞好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酒类市场,改善消费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消费、满意消费、扩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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