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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报科技项目有关资料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认科函[2004]21号
  • 【发布日期】2004-11-24
  • 【生效日期】2004-1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报科技项目有关资料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报科技项目有关资料的通知

(认科函[2004]21号)




委内法律部、认证部、认可部、注册部、实验室部、信息中心,认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为规范和推动认证认可及相关领域科技项目的开展,保证科技项目在规划、立项、实施、过程监督、经费管理、成果鉴定/验收、成果登记等方面工作的有序进行,我部在调研、清理科技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准备对每个项目建立档案,以便于统一管理和提供针对性的服务。请各单位将所负责的科技项目有关资料复印件进行汇总,于12月15日前统一报我部科技管理处。上报的资料包括:下达项目计划的批文,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项目预算书(若有),重大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科技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1,电子版可由认监委网站"最新通知"下载。重大项目还应附进展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工作检查会议纪要等)。若有电子版资料,请一并发至联系人信箱。


200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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