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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5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9-27
  • 【生效日期】2006-09-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5号

关于恢复阿根廷乳制品进口的公告




2006年2月,阿根廷境内南纬42度以北地区发现了牛O型口蹄疫,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2006年第609号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阿根廷南纬42度以北地区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近期,应阿根廷政府申请,质检总局对部分阿根廷乳制品的生产加工工艺进行了风险评估,并确认其相应工艺符合我国卫生安全要求。

决定自即日起,允许阿根廷产黄油、乳清粉、全脂奶粉、浓缩乳清蛋白共四个品种的乳制品向中国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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