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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旅游局公告2004年第10号
  • 【发布单位】国家旅游局
  • 【发布文号】国家旅游局公告2004年第10号
  • 【发布日期】2004-12-17
  • 【生效日期】2004-12-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旅游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旅游局公告2004年第10号

国家旅游局公告2004年第10号




根据《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经北京、湖北、湖南、广东省(市)旅游局初审,国家旅游局认定北京同和时代旅游发展研究院、北京新奥都规划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大学旅游发展规划院、湖南司大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为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机构,现予公告。


国家旅游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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