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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公告第456号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456号
  • 【发布日期】2005-01-20
  • 【生效日期】2005-0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公告第456号

农业部公告第456号




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和《 兽药注册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制品工程技术中心申报的鸡马立克氏病病毒I型(CVI988/Rispens/B5株)、II型(HCV2/B5株)、III型(FC126/B5株)三价活疫苗和农业部动物检疫所申报的鸡新城疫、病毒性关节炎二联灭活疫苗(见附件1)为兽用新生物制品,现核发《新兽药证书》,并发布此两种制品的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见附件2)、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见附件3)。试行规程和质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生物品品种名称及其申报单位
2、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新生物制品品种及研制单位名单

新生物制品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鸡马立克氏病病毒I型(CVI988/Rispens/B5株)、II型(HCV2/B5株)、III型(FC126/B5株)三价活疫苗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制品工程技术中心

二类

鸡新城疫、病毒性关节炎二联灭活疫苗

农业部动物检疫所

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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