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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补和调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复函
  • 【发布单位】国务院
  • 【发布文号】国办函〔2005〕8号
  • 【发布日期】2005-01-20
  • 【生效日期】2005-0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补和调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补和调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复函

(200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函〔2005〕8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部:

你部《关于增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请示》(卫报疾控发〔2004〕190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增补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国家民委副主任周明甫、建设部副部长傅雯娟、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新闻办副主任王国庆、总后勤部卫生部副部长袁永林、武警总部后勤部副部长许世宽为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

二、同意调整民政部副部长贾治邦、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民航总局副局长王昌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苏菊香、湖北省副省长蒋大国为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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