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5〕12号
  • 【发布日期】2005-02-02
  • 【生效日期】2005-02-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 〔2005〕1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精神,2005年将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全面做好我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的意义

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对准确反映2000年以来我省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把握未来我省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认真做好调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使社会各界和被调查对象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和配合调查工作。要高度重视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调和招聘工作,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要认真做好调查所需经费的落实工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

三、切实加强1%人口抽样工作的组织领导

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决定成立河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有关调查的具体安排,由省统计局负责落实。各省辖市、县(市、区)及抽中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统计、公安、人口计生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这次人口调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调查。要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瞒报、漏报和错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质量。附件:河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二日


附件
2005年河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明义(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刘永奇(省统计局局长)

孙世海(省公安厅副厅长)

鲍常勇(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常法武(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远达(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玲(省财政厅副厅长)

黄亚林(省民政厅副厅长)

高勇(省人事厅副厅长)

韩志奎(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肖新生(省教育厅副厅长)

何雄(省建设厅副厅长)

王春俭(省卫生厅助理巡视员)

杨文生(省工商局副局长)

任潞生(省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