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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当前粮食购销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8〕17号
  • 【发布日期】2008-03-20
  • 【生效日期】2008-03-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当前粮食购销工作的紧急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当前粮食购销工作的紧急通知

(哈政综〔2008〕1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去年秋粮收购以来,受市场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我市粮食收购工作较常年拖后。目前全市农民手中还有260余万吨粮食待销售,约为常年同期的3倍。随着近期天气转暖,备春耕生产即将开始,农民卖粮变现投入备春耕生产的需求日益迫切,潮粮烘干有效期限仅剩一个月左右时间,做好当前粮食购销和粮食储存安全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工作量大、困难较多。为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落实好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农民余粮及时变现和粮食储存安全,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粮食购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粮食收购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粮食及时变现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农业再生产的前提和基础。各区、县(市)要增强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保证时间,集中力量,形成政策性收购、市场购销和指导农民安全储粮三头并举的工作格局,千方百计做好粮食购销工作。

二、抓好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储存玉米和最低收购价水稻等政策性粮食收购的落实。最近省政府相继安排了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储存玉米和最低收购价水稻收购等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尤其国家临时储存玉米收购,是国家为解决农民玉米销售问题出台的临时性惠农政策措施。要发动有关部门搞好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国家的收购政策,动员农民不失时机出售余粮,指导有收购指标的企业积极收购。要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力量深入村屯和企业,对农民余粮底数进行调查摸底,特别要掌握玉米余粮数量、质量和储存状况及农民销售心理。摸清各类企业的剩余烘干能力和预计购销数量。要加强与国家储备粮管理部门的衔接与配合,掌握入库进度,加强收储管理,执行质价政策,严守收购纪律,确保国家临时储存玉米等政策性粮食收购运行顺畅。

三、认准市场行情,抓住商机,积极扩大市场购销。要研究和把握当前市场购销形势,与政策性粮食收购并举,不失时机地抓好市场贸易粮的收购,抓紧落实“冰洽会”、金秋粮油交易会和近期举行的与关内客户对接会签约的粮食购销合同。同时要主动与客户对接,派人到销区寻求合作伙伴,积极开拓粮食销售市场。要指导和支持各类加工企业、贸易企业及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拓宽粮食购销渠道,促进粮食购销顺畅。

四、抓好农户玉米降水和家庭储存的技术指导。要发动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粮食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入村访户指导等有效方式,向农民传授庭院降水技术和储粮知识,引导农民自行降水。要充分利用粮食购销企业仓容和烘干等有利条件,主动为农户及粮食经营者开展代烘、代储业务。

五、加强粮食购销工作的领导。要以对当前粮食购销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由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形成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抓好落实。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具体工作措施,认真加以解决。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要及时将情况向上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民不憋粮、不坏粮,以实际行动支持备春耕生产,为我市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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