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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体育局的通报
  •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2005〕12号
  • 【发布日期】2005-02-07
  • 【生效日期】2005-02-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体育局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体育局的通报

(粤府〔2005〕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第28届奥运会上,我省47名体育健儿不畏强手,顽强拼搏,7人获得6枚金牌,3人获得2枚银牌,1人获得1枚铜牌,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在全国各省(区、市)和单位获奖金牌总数中排名第一,为国家和我省体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省体育健儿在第28届奥运会上所取得的优异成绩,是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全省人民群众关心支持下,广大体育工作者长期共同努力的结果。省体育局坚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快速发展,为我省体育健儿备战奥运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国家和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第28届奥运会突出贡献奖”。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给予省体育局通报表彰。

希望我省广大体育工作者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体育强省、争当全国体育排头兵的要求,开拓进取,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2005年全国十运会勇创佳绩,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再创辉煌,为广东增添光彩,为国争光。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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