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5]5号
- 【发布日期】2005-02-07
- 【生效日期】2005-02-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流脑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流脑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哈政办综[2005]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近期,安徽等省出现了流脑疫情的局部流行,又正值SARS、流感及禽流感、麻疹等各类经呼吸道传染疾病高发季节。春节即至,人员流动增加,易造成疾病的暴发、流行。根据卫生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流脑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政办明传[2005]2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流脑防治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迅速传达《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流脑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形成贯彻落实意见,并上报市政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保证一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得到妥善、及时、有效的控制。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时研究、分析、掌握流脑等经呼吸道传染疾病的流行规律,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加强对流脑防治工作的管理,积极组织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做好疫情报告、病例搜检、易感人群免疫接种和病患救治等工作,依法控制流脑等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与流行。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派专业人员深入医疗机构,主动开展流脑疫情的搜检,全面掌握流脑病例报告的情况,定期分析疫情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科学开展易感人群免疫接种工作,严格遵守免疫接种操作规范,保证免疫质量和接种安全,避免出现异常反应和接种事故。节日期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网上疫情实时监控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迅速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各级医疗机构必须按要求开设发热门诊,严格执行分诊制度。如有流脑疑似病例必须及时到隔离区治疗,并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病例相关标本的采集;要组织专家积极救治病人,努力保持低病死率。春节期间,各级医疗机构要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领导亲自带班,保证及时接诊,并做到遇有疫情,能够随时集结、及时出动。
五、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抓好防治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严格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地教育、铁路、交通和民航等部门要搞好学校、车站、机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流脑传播。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疾病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提供流脑等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经费,确保各项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六、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流脑防治知识,努力使广大群众对流脑病理常识有一定了解,认识到这种传染病可防可治,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让群众掌握基本的预防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和室内卫生,注意室内通风,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