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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2005上海国际城市雕塑双年展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5〕384号
  • 【发布日期】2005-03-23
  • 【生效日期】2005-03-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2005上海国际城市雕塑双年展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2005上海国际城市雕塑双年展的批复

(文市函〔2005〕38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5]217号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于2005年11月18日,在上海闸北区艺术公园主办为期4个月的“2005上海国际城市雕塑双年展”。同意邀请来自美国、法国、英国、冰岛、澳大利亚的12位雕塑家参展,国外参展者来沪的所有费用由主办单位负担。

请你局对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在活动前30日内将参展作品图录报我部审核。主办单位要做好各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展览活动圆满成功。展览结束后2周内,将活动总结报送我部。

此复。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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