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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4-12
  • 【生效日期】2005-04-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申请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涉及审查的函》(石化股份销[2005]42号)收悉。经审查,我部同意你公司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准予施工。

该项目在施工阶段应按照设计要求,落实各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该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公司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报我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此复。

二OO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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