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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8〕1334号
  • 【发布日期】2008-10-14
  • 【生效日期】2008-10-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1334号)




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经营地址变更的申请》(联泰大都会人寿江苏分〔2008〕20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营业地址由“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0楼”,变更为“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楼10层01至03室、07至12室,20层”。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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