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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5]73号
  • 【发布日期】2005-04-26
  • 【生效日期】2005-04-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5]7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福建省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陈 芸 副省长

副组长:黄琪玉 省政府副秘书长

黄炳泰 省民政厅厅长

成 员:江华先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小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宋建华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陈秋立 省卫生厅副厅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省民政厅江华先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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