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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受理《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和《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可行性研究)》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办〔2007〕139号
  • 【发布日期】2007-09-13
  • 【生效日期】2007-09-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受理《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和《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可行性研究)》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受理《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和《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可行性研究)》的通知

(国核安办〔2007〕139号)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的函》(华能石核安〔2007〕7号)和《关于上报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函》(华能石核安〔2007〕8号)及其附件收悉。我局经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申请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并立项审查。

特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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