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办〔2008〕106号
  • 【发布日期】2008-08-07
  • 【生效日期】2008-08-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府办〔2008〕10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利用和发挥我省石英砂资源优势,解决硅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硅产业快速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国梁(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赵莉莎(省政协副主席、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局长)

王 路(省政协副主席、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成 员:倪 健(省政府副秘书长)

文 慧(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苗爱国(省财政厅巡视员)

韩 勇(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黄学仁(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丁式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陈孝京(省建设厅副厅长)

刘保锋(省交通厅副厅长)

蔡仁杰(省地质勘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韩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黄学仁兼任。联系电话:65395038、(传真)65229108。

二○○八年八月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