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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2005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办发[2005] 11号
  • 【发布日期】2005-04-26
  • 【生效日期】2005-04-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2005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2005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哈办发[2005] 11号)




各区、县(市)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同意,现将《市委2005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2005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的通知》(黑办发[2005]5号)的要求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并根据lO项利民行动的推进情况和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市委对原制定的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进一步细化、量化。各责任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10项利民行动的重要意义,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任务目标的落实;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主动进行工作对接,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把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今年10项利民行动工作任务,力争取得新突破。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200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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