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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西瓜有序销售工作的意见
  • 【发布单位】郑州市
  • 【发布文号】郑政办〔2005〕12号
  • 【发布日期】2005-05-10
  • 【生效日期】2005-05-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郑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西瓜有序销售工作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西瓜有序销售工作的意见

(郑政办〔200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规范西瓜销售,实现农产品有序进城,促进“四城联创”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年西瓜有序销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转变观念,统一认识

近年来,在西瓜上市高峰期,我市一直沿袭瓜农开农用车辆进城销售的办法,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收入,方便了市民消费,但这种销售方式的弊端也十分突出,它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影响城市交通,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而且也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大流通的要求,不符合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基本方向。当前,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农业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农村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各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日趋增多,商业配套网点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日臻完善,已基本具备了禁止农用车进城、实现西瓜顺畅销售的基础和条件,为此,要因势利导,抓住机遇,从今年起,全面禁止农用车辆进入市区,同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顺畅西瓜销售渠道,既助农增收,又方便市民消费。

全面禁止农用车辆进入市区,是传统西瓜销售方式的一次改革。各级政府特别是西瓜主产区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到这项工作是新形势下提高我市农民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四城联创”、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现代化步伐的客观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坚决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证今年我市西瓜有序销售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策并举,实现西瓜顺畅销售

今年我市西瓜种植面积在12万亩左右,总产量达30万吨,其中,中牟县种植面积、总产量占80%以上,绝大部分将销往我市市区。禁止农用车进城,规范西瓜销售,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中牟县,因此,今年的西瓜有序销售工作要坚持以中牟县为主、各部门配合、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实现西瓜顺畅销售,服务瓜农,方便市民。

(一)中牟县要面向全国大市场,拓宽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方式。积极开展订单销售、集团销售、网上销售,广泛调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的积极性,培育和壮大西瓜营销队伍,规范和完善县、乡两级西瓜产地批发交易市场,同时,开通农产品销售“绿色通道”,创造优良环境,确保西瓜销售货畅其流。

(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培育市场,构建以产地批发交易市场、城区四周批发交易市场和市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为主体的西瓜经销网络。市工商局、商务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为中牟县建立产地批发交易市场搞好服务和协调,同时,要在城区四周设立3-4个临时性西瓜批发交易市场,要督促、协调市区农贸市场,辟出专门区域,提供便利条件,引导经销者进入市场销售西瓜,督促、协调市区各商场、超市设立西瓜销售专柜。

(三)在社区、家属院设立临时西瓜经销点。中牟县西瓜主产乡镇要与各区街道办事处搞好对接,西瓜上市高峰期间,在指定社区、家属院设立西瓜临时经销点,为瓜农等经销者销售西瓜(货车运输)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市民消费;供销社要发挥好社区“田园情”农产品便利店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的经营网络,开展西瓜销售。

三、强化管理,明确责任

(一)中牟县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瓜农转变销售观念,做到有序、文明售瓜;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西瓜运输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二)市公安局、执法局等部门要根据有关法规,尽快制定禁止农用车进入市区的管理实施方案,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禁止农用车辆进入市区,严格执法,对违规入市农用车辆、占道经营彻底进行治理、整顿。

(三)各新闻单位要发挥舆论优势,大力宣传我市西瓜新品种、新技术以及种植情况,不断提高中牟西瓜知名度,扩大影响;宣传禁止农用车辆进入市区的规定,引导瓜农有序销售,引导市民文明消费。

四、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郑州市西瓜销售协调领导小组,由王文超市长任组长,副市长孙新雷、丁世显、王林贺、高建慧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陈西川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宪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冯万福、市供销社主任韩绍林、市执法局局长周春晖、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保卫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商务局、交通局、工商局、市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市场发展局、广电局、交巡警支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中牟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抽调专门人员,设立西瓜销售协调办公室,抓紧制定出禁止农用车辆进入市区、规范西瓜销售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各西瓜主产乡镇、村也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西瓜销售的组织领导和服务协调工作。其他各市、区政府和市内各区街道办事处也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为西瓜入市销售提供便利条件。

二○○五年五月十日


附件:2005年西瓜有序销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实现农副产品有序进城,规范西瓜销售,促进“四城联创”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禁止农用车辆进入郑州市三环以内区域,西瓜运输一律采用货车;坚持以中牟县为主、各部门配合、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突出抓好宣传、运输、销售、管理四个环节,规范西瓜销售,全方位为瓜农搞好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市民消费,努力做好今年西瓜有序销售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禁止农用车辆进城,规范我市西瓜销售秩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大流通,提高农民社会化、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四城联创”,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现代化步伐的客观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西瓜主产区政府要从长远目标和工作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要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对广大瓜农进行深入细致地教育、引导,努力使广大瓜农提高思想认识,转变销售观念,自觉遵守禁止农用车辆进入市区的规定,规范西瓜销售;有关新闻单位要把握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禁止农用车辆进入市区的规定,引导瓜农有序销售西瓜,引导市民文明消费。

(二)多策并举,保证西瓜销售顺畅

中牟县等西瓜主产区政府要在今年西瓜有序销售工作中,承担起主要责任。要面向全国大市场,广泛发布西瓜购销信息,创造优良环境,开通农产品销售“绿色通道”,不断扩大西瓜外销比例;广泛调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的积极性,培育和壮大西瓜营销队伍;采取定单销售、集团销售、网上销售等形式,多渠道拓展西瓜销售。在西瓜上市高峰期,组织1000人以上的西瓜经纪人队伍,适时举办“西瓜节”,组织实施“瓜田一日游”。

搭建平台,培育市场,构建以产地批发交易市场、城区四周批发市场、市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为主体的西瓜销售网络。中牟县政府在县城城北、城西和白沙镇建立3个县级西瓜产地交易市场,在韩寺镇、姚家乡、黄店镇、三官庙乡和官渡镇建立5个乡级西瓜产地交易市场,其他县(市)根据本地西瓜生产、销售情况,相应建立产地交易市场;市供销社负责在城区四周租、建4个总面积200亩以上临时西瓜批发市场(毛庄蔬菜批发市场、郑花路水产批发市场、南十里铺批发市场、西岗市场),免费为瓜农进场销售提供服务。市工商局、市场发展局按照职责,分别协调市区各农贸市场,辟出专门区域,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引导经销者入场销售西瓜。市商务局督促、协调市区各商场、超市设立西瓜销售专柜。

西瓜上市高峰期间(6月20日―7月31日),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设立西瓜销售点,实行定点销售。中牟县各西瓜主产乡镇要主动和市内各区、各街道办事处搞好对接,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家属院普遍设立临时经销点,为瓜农等经销者销售西瓜(货车运输)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市民消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主动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市供销社要发挥好社区250个“田园情”农产品便利店和其他销售网点的作用,利用现有的经营网络,协助开展西瓜销售。

提倡集团消费,团体购瓜。西瓜上市高峰期,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积极购买“爱农瓜”,帮助瓜农销售西瓜,缓解西瓜集中上市交通压力。

(三)组织车辆,保障西瓜运输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解决西瓜运输保障问题;我市现有3800台社会运输车辆,中牟县政府根据本县西瓜种植、销售情况提前制定出运输计划,具体负责运输车辆的组织、协调工作;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做好西瓜运输的配合工作;市供销社和中牟县政府各配备200辆厢式货车,为西瓜运输提供服务;西瓜上市高峰期间,市交巡警支队发放200张卡车西瓜运输专用通行证。

(四)加强管理,严格执法

中牟县人民政府要根据禁止农用车辆进入市区的规定及本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从源头上对拟进入市区的农用车辆进行控制、引导和分流。

市交巡警支队要采取得力措施,严把入市口,坚决杜绝农用车辆进入市区,对违规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清理。

市执法局要严格执法,对违规进入市区的农用车辆、占道经营进行彻底治理、整顿。

市市政局等部门要加强管理,为西瓜有序销售搞好服务,保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定期对中牟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实施步骤

西瓜有序销售工作整体时间安排为四个月,从2005年4月20日―2005年8月20日。

(一)2005年4月20日―5月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中牟县政府、市交巡警支队、市执法局、市交通局要根据本方案,结合部门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2005年5月11日―8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保障西瓜运输,严格执法,严禁农用车辆进入市区,全方位为瓜农售瓜搞好服务,方便市民消费,实现西瓜有序销售。

(三)2005年8月11日―8月20日为总结阶段。郑州市西瓜销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对本年度西瓜有序销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报市西瓜销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西瓜有序销售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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