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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2005年第5号
  •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发布文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2005年第5号
  • 【发布日期】2005-07-31
  • 【生效日期】2005-07-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2005年第5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2005年第5号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令第8号),对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国有煤矿企业进行了严格审核,对符合颁证条件的煤矿企业及其矿井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截止6月25日,共有1501个国有煤矿企业及矿井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附件: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国有煤矿企业及矿井名单(第二批)

二00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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