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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发〔2005〕23号
  • 【发布日期】2005-05-16
  • 【生效日期】2005-05-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甘政发〔2005〕2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4年,全省各级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发展抓项目”,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了750亿元的年度预期目标,达到756?01亿元,增长15?4%,有力地拉动了全省经济增长。各市州在抓项目促发展、招商引资和项目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为全面完成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04年度)》要求,经检查考核,各市州政府均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增强抓项目、促发展的积极性,更好地引导投资管理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0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中成绩突出的甘南州、武威市、白银市、庆阳市、定西市予以表彰。并各奖励价值10万元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具体由省财政厅按照政府采购方式负责落实。

希望各市州政府坚定信心,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的重要战略部署,努力开创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附件:甘肃省2004年各市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考核表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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