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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德职业进修培训和咨询发展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5]92号
  • 【发布日期】2005-05-19
  • 【生效日期】2005-05-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德职业进修培训和咨询发展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德职业进修培训和咨询发展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5]9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与德国莱法州政府在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设立“职业进修培训和咨询发展中心”项目及有关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福建省中德职业进修培训和咨询发展中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文豪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钟维平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楚燕丽 省外办党组成员、省友协副会长

成 员:陈群林 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处长

叶孝平 省友协副秘书长

戴三法 省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办公室主任:戴三法(兼)

副主任:孙荣强 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副处长

潘光华 省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林 斌 省劳动保障厅教研室主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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