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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公告2005年第9号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生部公告2005年第9号
  • 【发布日期】2005-05-30
  • 【生效日期】2005-05-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公告2005年第9号

卫生部公告2005年第9号

取消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在小麦粉中使用




为进一步保护我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溴酸钾危险性评估结果,我部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取消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在小麦粉中使用。在此之前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使用溴酸钾的食品可以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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