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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局
  • 【发布文号】国粮电[2009]12号
  • 【发布日期】2009-09-27
  • 【生效日期】2009-09-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粮食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国粮电[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意义重大。目前,夏粮、早稻和油菜籽收购工作正在进行,秋粮收购即将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节日期间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形势,认真抓好秋粮收购工作。我国粮食生产已连续五年获得丰收,今年粮食生产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夏粮、早稻增产,秋粮播种面积增加,有望获得好收成。各级粮食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对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市场价格,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要根据秋粮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早安排和部署秋粮收购工作,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时启动预案,保证节日期间收购工作正常进行,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启动预案的地区,要合理布设收储库点,增加收购网点,满足农民售粮需要。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的稻谷、玉米和大豆国家标准,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把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惠及到广大种粮农民。要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方便农民售粮需要,做好服务工作,为做好全年粮食购销工作打好基础。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和农村粮食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

二、强化服务意识,指导企业做好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粮食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要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企业认真做好仓容、人员、器材等收购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销售出库、腾仓并库工作,抓紧仓房维修,挖掘仓容潜力,努力扩大收储能力,妥善解决好仓容问题。进一步加强仓储管理,做好清杂和降水工作,加强粮情监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储粮安全隐患,要把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与“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企业”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粮食收购中的不规范行为。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收购现场的综合治安和安全用电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要杜绝仓内粮食超过设计高度和容量的现象发生,保证包装粮垛稳固,防范倒塌事故发生。要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严格按规程熏蒸作业,防范生产事故发生。要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农民售粮。要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得压级压价,不得给农民打白条。

三、把握好中央和地方储备轮换节奏,积极做好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的销售出库工作。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轮换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中储粮总公司和地方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储备吞吐调节作用,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稳定市场粮价服务。当前特别要注意把握好中晚稻和玉米储备的轮换节奏,以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要继续做好最低收购价粮等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的销售工作,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安排销售数量,保证市场需要。各地要督促有关承储企业认真履行销售合同,及时组织出库,为秋粮收购腾出必要的仓容。各有关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扰客户正常交易、设置障碍影响粮食出库、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费用的承储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与农发行沟通协调,落实好收购资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农发行的大力支持,会同农发行与粮食企业共同搞好市场分析预测,配合农发行做好粮食收购贷款发放工作,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确保收购资金的需要,努力实现银企双赢,确保不因收购资金问题而影响正常收购,保证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产销合作,积极充实粮食库存。粮食产区和销区要抓住秋粮上市、市场粮源充足等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产销衔接与合作。粮食主产区要组织企业利用各种形式,面向主销区、产销平衡区和有粮食品种余缺调剂的地区,积极寻找用粮客户,稳定购销渠道。京津沪及东南沿海等粳稻、玉米消费量较大的地区,要根据市场需求,引导和组织粮食经营和加工转化用粮企业到主产区签订购销合同,落实粮源,充实库存。尚未完全落实地方粮油储备规模的省(区、市),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和国家有关部门已下达的地方粮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住当前国内市场粮(油)源比较充裕的有利时机,在保证当地粮油市场供应稳定的前提下,抓紧充实地方储备,原则上在2009年内全部充实到位。要主动与铁路、交通等部门加强沟通,争取运力支持,保证运输畅通。对于粮食运输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以便协调解决。

六、加强市场监测,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工作,密切关注粮油收购、销售、库存、价格变化及国际市场行情等情况,及时分析预测粮油供求形势及其变化趋势,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监测点的布局,提高监测频率和密度。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地方储备粮油应急动用方案,健全应急粮油加工和供应网点体系,保障应急能力。大中城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包括部分小包装成品粮油,确保随时投放市场,保证应急需要。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收购市场秩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秋粮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要把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粮食质价政策执行情况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及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确保粮食市场稳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粮食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今年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国家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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