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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泉州市220千伏田边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交能〔2008〕374号
  • 【发布日期】2008-05-26
  • 【生效日期】2008-05-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泉州市220千伏田边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泉州市220千伏田边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8〕374号)




泉州市电业局:

你局《关于申报泉州市田边220kV等7个输变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泉电计[2008]20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核准你局建设田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泉州电网2007~2011年滚动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同意田边220千伏输变电等7个电网项目建设(详见附表)。

二、田边220kV输变电等7个电网项目共建设220千伏变电站3座,变压器4台,容量90万千伏安;220千伏输电线路302.3公里。

三、田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7个电网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在84111万元之内。

四、工程所需设备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附件:泉州市田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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