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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通告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通[2005]8号
  • 【发布日期】2005-06-16
  • 【生效日期】2005-12-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通告

卫生部通告

发布《体外诊断用品标识》等5项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卫通[2005]8号)




现发布《体外诊断用品标识》等5项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252-2005 体外诊断用品标识
WS/T 253-2005 体外诊断医学器具 生物源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物质
WS/T 254-2005体外诊断医学器具 生物源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测量程序
WS/T 255-2005 临床检验医学 参考测量实验室
WS/T 256-2005 人群尿氟正常值
以上标准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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