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5〕49号
- 【发布日期】2005-06-17
- 【生效日期】2005-06-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 〔2005〕4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1988年我省恢复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以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抗旱减灾、缓解水资源短缺、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为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22号)精神和有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法律、法规,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影响,水资源短缺问题日趋严重,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径流量明显减少。开发空中水资源不仅是农业抗旱减灾的需要,也是保障水资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对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原崛起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各级政府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健康开展。
二、科学制定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规划
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03―2010)》(豫政办〔2003〕101号),提出把人工影响天气建设项目列入“十一五”省级事业发展规划。省人工影响天气主管部门要抓紧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程序审批后实施。市、县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之中。
三、建立长效投入机制,促进人工影响天气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公益性社会事业,资金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各级政府应当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的,今年可以专项经费形式解决,从明年起列入财政预算;已经列入财政预算的要及时足额到位。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的不断增长,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有关规定,逐年增加投入,使人工影响天气经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四、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作业能力
要将缓解我省水资源短缺问题作为今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点,以保证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用水为中心,最大限度地在水库汇流区、林区、优质粮生产区和南水北调水源地等需水地区,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加大作业力度以增加降水量。要加强工作协调,打破条块分割,开展区域间的增雨防雹联合作业,建立跨流域的、正规化人工增雨防雹基地。“十一五”期间,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通讯设施,推进标准化作业炮站建设,不断提高增雨作业能力。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增租一架作业飞机,省政府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市、县(市)购买增雨防雹火箭。
五、加强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人工影响天气是人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局部天气施加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雾等趋利避害等目的的活动,是一项科技型事业。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要积极支持人工影响天气科研开发工作,对重要项目要列入当地科研发展规划和计划,不断加大对科研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对人工影响天气的过程和效果进行研究,进一步提高作业效益。要积极推广和应用现有科研成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
六、加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作业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作业设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把保证作业安全放在首位。
七、加强队伍建设
依据精干高效的原则,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改革完善人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管理队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科研和项目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科研队伍。按照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反应迅速的要求,锻炼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相对稳定、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的专业化作业队伍。要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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