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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2009“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新观念”省级继续教育学习班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8-01
  • 【生效日期】2009-08-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2009“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新观念”省级继续教育学习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9“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新观念”省级继续教育学习班的通知




核苷类似物在近十年来广泛应用于治疗病毒性肝炎之后,肝病的活动与病毒复制一度得到了明显的控制。但是病毒的耐药问题与应用时机的选择问题以及安全性问题逐渐显现。本项目的旨在向广大医务人员提供这方面研究的最新信息。特邀请国内本专业知名专家讲课,希望给大家带来最新的国际共识,并将今年最新的AASLD、APASL和EASL知识带给大家,尤其是在基层工作的广大医务人员,以使得病毒性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更加安全、有效,同时减低耐药的发生率。

本项目为省级继续教育项目(项目编号:20090308001),定于9月11~14日在深圳市东湖宾馆举行,主要面向本专业人员,欢迎其他专业人员参加。全程参加者授予I类学分5分(请自带继续教育IC卡)。希望各科室安排好人员参加,在院医教科报名。院外人员请于9月10日前报名,请联系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科教科郝惠,电话:0755-25509800~6333。

深圳市东第三人民医院科教科

200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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