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国土资厅发 [2005] 77号
- 【发布日期】2005-06-30
- 【生效日期】2005-06-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土资源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和成果总结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和成果总结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 [2005] 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工业地勘部门(公司):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71号)等有关规定,为了监督检查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分析勘查投资取得的成果和效益,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成果质量,经部长办公会研究,部拟对1997~2004年中央计划(预算)安排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执行情况检查和成果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任务
(一)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检查监督勘查项目技术经济管理工作中各环节的执行情况,提出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二)总结勘查项目取得的成果,跟踪掌握项目成果的转化使用情况,分析评估项目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检查汇总工作期内勘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包括:项目任务书下达、设计审查、野外工作质量监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成果报告评审、资料汇交等各项目管理环节的实施情况;逐项对项目的工作量及勘查经费(含其他渠道资金)的计划下达数和实际累计投入进行检查和汇总。
(二)认真分析评估项目勘查成果及其商业性转化效果。全面总结勘查项目工作期间的主要找矿成果,并对已转入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运作(包括矿业权转让、作价合作勘查、转入开发等)及转为其他类别国家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续作的勘查项目进行系统的统计分析,对比勘查项目的累计勘查经费投入和已取得商业性量化收益情况,评估资源补偿费投入的商业性转化效果。
(三)总结分析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工作的项目安排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重点分析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实施以来国土资源部和各主管单位在两级管理方式的工作衔接、勘查项目管理环节的监督执行、勘查成果商业性转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建议。
三、具体要求
(一)2001年度以后(含2001年度)安排的勘查项目,检查总结工作由现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
1997~2000年度安排的勘查项目,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矿局承担的勘查项目,其检查总结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负责;原各工业部门所属地勘单位(含已属地化单位)承担的勘查项目,其检查总结工作由原项目主管单位负责。
(二)各项目主管单位对所辖承担单位执行的勘查项目逐项进行检查总结,并按照附件格式要求编写总结报告(文字和电子版各一份,表格采用Excel格式,文档采用Word格式),于2005年8月31日前报部地质勘查司。同时将有关内容制作成多媒体(PowerPoint格式),部将组织专题会议听取各项目主管单位的汇报。
(三)请各项目主管单位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国土资源部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主管单位报送的检查总结进行系统分析和开展项目选优工作,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复查,选优和复查的结果将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牛 力 010―66558544
附件:1997~2004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和成果总结报告编写参考大纲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1997~2004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执行 情况检查和成果总结报告编写参考大纲
一、概述
简述项目主管单位及承担单位的概况及项目管理体系,工作期间项目总数量及矿种、地域分布情况等。
二、项目执行的情况及主要成果
(一)1997~2000年度安排的勘查项目
简述工作期内安排的勘查项目总数量、涉及矿种,以及每个项目计划下达和实际投入的勘查经费及主要实物工作量,以及项目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果,并按附表1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二)2001~2004年安排的勘查项目
1、项目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
(1)按2001~2004年各年度分别统计并进行汇总:中央计划(预算)安排的项目数量、累计下达的经费和主要实物工作量;实际执行的项目数量、实际投入的勘查经费(含其他来源的勘查经费)和主要实物工作量;对比项目计划计算完成百分比,并按附表2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简述项目计划(任务书)下达、设计审查、野外施工质量监理、经费使用监督管理、阶段性成果评估、项目竣工验收、成果评审及资料汇交等环节的执行和检查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等。
2、项目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果
分别简要总结工作期内中央计划安排各项目的地质找矿成果,包括矿体地质、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矿石加工技术性能、综合评价、可行性评价等。结题项目要反映成果报告评审情况(已评审的项目需提交成果报告评审意见书复印件和野外验收报告复印件)。对于已估算了333及以上资源量的项目,按附表3的要求据实填写相关内容。
三、1997~2004年度勘查项目成果的商业性转化情况
对上述1997~2004年度安排的,已进入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运作的勘查项目进行系统总结。包括项目的地质矿产情况、项目商业性运作的基本情况(合作方、受让方、协议主要内容等)、商业性量化的收益情况,综合评估成果转化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按以下分类分别叙述:
1、矿业权出售的项目;
2、矿业权作价出资的项目;
3、合作勘查的项目;
4、其他形式商业性运作的项目;
5、转入开采的项目。
根据上述情况按照附表4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四、找矿成果突出的勘查项目推荐
各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在2001~2004年度安排的项目中,推荐5~8个适应市场需要、找矿前景良好、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项目,凡推荐的项目应列出推荐依据。
五、项目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的分级管理、项目安排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解决的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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