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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522号
  • 【发布单位】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7-11
  • 【生效日期】2005-07-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522号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522号




鉴于英国已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无古典猪瘟国家的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英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猪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当是在本公告发布日后生产和加工的。

农业部令第40号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1999年第1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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