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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全甲醇(M100)汽车推广及部分城市甲醇汽油(M15)封闭运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5〕58号
  • 【发布日期】2005-07-28
  • 【生效日期】2005-07-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全甲醇(M100)汽车推广及部分城市甲醇汽油(M15)封闭运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全甲醇(M100)汽车推广及部分城市甲醇汽油(M15)封闭运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5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2年我省在太原、阳泉、临汾、晋城四城市开展了甲醇汽油――煤制甲醇低比例掺烧(M15)替代汽油的产业化试点工作,在政策法规、组织管理、生产供应、市场销售以及技术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已于2004年下半年将产业化试点工作推广到全省各城市,并且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发展醇醚燃料是我省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已列入省人民政府2005年确立的七大工作目标之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醇醚燃料产业化进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省推广使用甲醇轿车(起步阶段选用出租车)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在我省全面推广使用全甲醇轿车,具体工作方案为:
(一)增加新的出租车。我省已与奇瑞汽车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奇瑞公司研发出一种主流的、经济型的燃料甲醇轿车,在我省先行应用推广,首先选择数量集中、便于统一管理的出租车进行突破,各市要增加适量的出租车指标,今年目标620辆。
(二)扩大改造在用出租车。改造招标,分别由大同云岗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佳新能源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负责,改造费用控制在5000元/台,今年目标600辆。
具体数量由省燃料甲醇与甲醇汽车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醇汽办)提出意见,与各市协商确定。
二、部分城市甲醇汽油封闭运作
我省的低比例甲醇汽油(M15)的推广工作先后经历了四城市试点和全省全面试点推广,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决定于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在条件较好的阳泉、临汾、晋城进行试点封闭运作,根据三城市运作的实效再酌定全省封闭运作事宜。具体的工作方案由省醇汽办牵头,中石化山西分公司、中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等参与制定。
三、保证措施
(一)组织领导。山西省燃料甲醇与甲醇汽车领导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此项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措施支持和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阳泉市、临汾市、晋城市政府要负责抓好封闭运作的工作,以取得经验,为下一步在全省封闭运作创造条件。
(二)资金支持。为了更好的保护广大司机的积极性,起步阶段,对新增和改造燃料甲醇出租车当地政府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三)确保已出台政策的延续性。对于无论是新增的燃料甲醇出租车还是旧车改造燃用燃料甲醇的出租车,在各市醇汽办备案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均享受省交通厅《关于支持我省车用甲醇汽油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晋交运字〔2004〕373号)中的对高比例甲醇汽车免征养路费的优惠政策;各市再根据实际情况,在征收桥费、营业税等方面给予优惠或减免。
(四)确保燃料优质足量供应。作为物资准备,由省醇汽办协调有关甲醇生产企业,准备好封闭运作城市所必须的甲醇数量,专醇专用,保证封闭城市燃料优质足量供应。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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