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办〔2007〕106号
- 【发布日期】2007-12-21
- 【生效日期】2007-12-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8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指导思想和原则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8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指导思想和原则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7〕106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8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指导思想和原则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编制2008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指导思想和原则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对2008年经济形势的判断和财政收支政策的调整,按照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改革,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现就编制2008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广东省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科学编制2008年预算
2007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发展环境良好,实现了经济的较快增长。从国际环境看,国际局势总体稳定,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和贸易保持平稳增长,为我省外源型经济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遇。从国内环境看,我国政治大局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强大动力。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积极落实,着力化解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较好地遏制了经济增长过热的苗头,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展望2008年,预计广东省经济将延续2007年增长较快、效益较好、运行较稳的基本态势。但对经济发展中的不利因素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首先,受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石油等重要资源价格高位波动、美国次级债危机导致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等因素影响,2008年世界经济增长可能放缓。其次,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困难增多、工业增长偏快、外贸顺差过大、流动性过剩等问题仍然突出,投资增速仍在高位运行、价格上涨压力加大和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等情况将制约国民经济增长速度。
从财政形势分析,国民经济的较快增长为2008年省级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财政仍面临许多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国家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以及出口退税和进出口关税政策的调整,将对广东省外经贸活动及企业经济效益等造成影响并制约相关税收收入的增长;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短期内将造成财政收入较大减收;国家减征利息个人所得税,也将导致财政收入减少;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以及电力供应紧张,将制约工业企业现有产能的发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可能导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幅有所回落。支出方面,按照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要求,各级财政需不断加大节能减排、自主创新投入力度,扶持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政策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同时,需进一步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社会稳定的投入,落实政策维护市场供应和副食品价格稳定,提高公共应急和防灾救灾能力,扩大义务教育受益范围,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此,2008年财政收支矛盾仍将十分突出,抓好增收节支仍是财政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对2008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2008年省级财政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广东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健全公共财政制度。依法强化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管理,实现应征尽收,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力度,推进节能减排和自主创新,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政策;着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三农”、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全民社保、劳动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和环境保护、防疫救灾等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和谐社会;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深化各项财税改革,树立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2008年预算编制的若干原则
为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权威性,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完整统一、真实可靠,做到公开、透明、准确预算,2008年省级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征尽收,积极稳妥安排财政收入。继续按照省级财政收入增幅略高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和全省财政收入增幅的原则,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征尽收,不收过头税。依法依规强化非税收入收缴和管理,确保按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按照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不打赤字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收支预算;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科学理财,规范预算管理。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将财政预算安排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紧密结合,一手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手抓民生改善,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科学编制预算,减少多头、分散设立专项资金,到期项目一律收回,法定增长的事业费不与单位基数挂钩,统筹用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增支出项目。规范预算管理,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促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充分考虑存量资产运行情况,提高政府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透明。
(四)关注民生,建设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整体谋划、分步推进、突出重点、配套解决的思路,系统性地建设覆盖全社会、惠及全体公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在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的基础上,对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逐个逐步解决,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构建基本公共服务机会均等的和谐社会。
(五)绩效主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作为财政分配的出发点和基本导向,不断增强绩效观念,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绩效评估,逐步建立以效益为主导的财政分配机制。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和方法,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逐步建立绩效预算管理机制,各部门专项支出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完善评价结果向预算编制的反馈机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建立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检查的管理机制。
(六)支持科学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对节能减排和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调整现有技术改造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和结构,重点向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节能示范项目和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倾斜,促进企业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把握国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契机,合理运用财政政策对均衡区域经济发展的引导功能,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推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促进财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七)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大“三农”投入。在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持农业生产,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和政策性保险、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各项补贴政策,维护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推进华侨农场改革,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继续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费继续重点向农村倾斜,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面,推进城乡和谐。
(八)支持科教兴国战略,深化教育改革,扶持科技创新。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扩大义务教育受益范围,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让城镇家庭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学位建设,大力支持发展职业教育;扶持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制度,保障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利。扶持产学研合作,推动关键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加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教育普及,建设创新型广东。
(九)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落实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和生活补贴政策,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
(十)支持应急保障,提高公共应急和防灾救灾能力。积极落实资金,建立财政应急保障机制,加大防汛救灾、地质灾害防治、疫情扑杀、社会救济、“全倒户”家园重建补助等应急投入,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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