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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一号机组备用贯穿件10186永久性变更请示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5〕79号
  • 【发布日期】2005-08-19
  • 【生效日期】2005-08-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一号机组备用贯穿件10186永久性变更请示的批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一号机组备用贯穿件10186永久性变更请示的批复

(国核安发〔2005〕79号)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一号机组备用贯穿件10186永久性变更的请示》(秦三核安发〔2005〕184号)收悉。

根据《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附件一 ――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评,经审评认为你公司一号机组备用贯穿件10186永久性变更是可以接受的,现批准该变更。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变更,确保变更后安全壳压力边界的完整性和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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