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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20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8-25
  • 【生效日期】2005-08-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2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20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余庆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余庆苦丁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余庆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余庆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余政发[2004] 4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贵州省余庆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海拔400至800米地区,混交群落的中下层,具有较强的耐荫性, 较为潮湿的环境,pH值5至7微酸性石灰土壤中。

(二)栽培管理。

1.耕作:密度为1000至1200株/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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