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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英籍歌手莫文蔚、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南京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5〕1830号
  • 【发布日期】2005-09-23
  • 【生效日期】2005-09-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英籍歌手莫文蔚、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英籍歌手莫文蔚、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83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5]15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五环广告传播公司和江苏东方盛世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邀请英籍歌手莫文蔚,于2005年11月5日到南京举办演唱会,并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作为嘉宾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演出日期一日前核验主办单位取得的演出场所临时搭建舞台、看台合格证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

此复。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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