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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春统计年鉴―2006》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长春市
  • 【发布文号】长府办发〔2005〕59号
  • 【发布日期】2005-09-28
  • 【生效日期】2005-09-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长春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春统计年鉴―2006》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春统计年鉴―2006》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5〕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长春统计年鉴》是一部全面反映长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资料性年刊。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全国发行,与各省、市之间互相交流,每年在世界图书博览会上参展。出版后将通过各类展会、政府部门、窗口单位等多种渠道向国内外公开赠送和发行,以满足不同单位的多种宣传需要。其内容涉及长春市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行业,图文并茂,数字翔实,信息量大,权威性强。

编好《长春统计年鉴》,使之成为我市各级党政领导科学决策的“参谋”,为企事业单位编制规划、投资、决策、经济分析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长春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也为到长春置业、投资和发展的人士提供所需的各类信息。

一、编撰内容

1、宣传、介绍长春市200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数字由统计部门提供,文字由相关部门提供。

2、反映长春地区10个县(市)、区,5个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介绍各县(市)、区和开发区2005年经济情况的文章,由各县(市)、区和各开发区提供。

3、《长春统计年鉴―2006》设专版宣传,介绍长春各企事业单位建设发展情况。重点推介长春强势企业、名优产品、开发区建设、政务公开、投资软环境和常用商务信息。设专刊展示长春《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代表》典型事迹,以提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严于律已、廉洁奉公的崭新形象,内容要求另附。年鉴的彩页是文字内容的补充,是形象化的市情资料。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认刊彩页作为展示自己推介长春的一条重要渠道,配合编辑部做好这项工作,为促进长春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由祝业精市长任编委会主任、市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编委会委员。

编辑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222房间。

联系人:鄢萍、高岩、张齐

联系电话:8969910 27398l9

三、有关要求

1、《长春统计年鉴》从今年起由每年的年初改为每年的下半年征集稿件,为此各撰稿单位要提前完成撰稿任务。

2、为提高《长春统计年鉴》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从今年起将增设《长春统计年鉴》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义务和权利另附。

3、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编辑部的编辑工作,按编辑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提供的资料和入编材料要翔实、准确,有时效性。介绍本单位情况要精,内容包括工作范围、经营项目、主要业绩等。彩色图片3―5幅,文字资料800字左右。

5、根据编辑工作的整体需要,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经研究,特委托长春嘉华永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管编辑部财务。

户名全称:长春嘉华永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新民支行

帐号:24907898091001

6、要做好《长春统计年鉴》专版、专刊的稿件征集和发行工作。要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使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认识年鉴、利用年鉴、关心年鉴,以提高《长春统计年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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