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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2005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决定
  • 【发布单位】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 【发布文号】教研[2005]3号
  • 【发布日期】2005-10-13
  • 【生效日期】2005-10-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2005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决定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2005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决定

(2005年10月13日 教研[2005]3号)




2005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现批准《人民币汇率的决定及汇率变动的宏观效应》等96篇学位论文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整合》等159篇学位论文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

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措施。各学位授予单位要以优秀论文评选为契机,在研究生中大力倡导科学严谨的学风和勇攀高峰的精神,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学科建设,完善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全面提高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作出新的贡献。(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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