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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的函
  • 【发布单位】国家统计局
  • 【发布文号】国统函[2O05]196号
  • 【发布日期】2005-10-14
  • 【生效日期】2005-10-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的函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的函

(国统函[2O05]196号)




建设部:

你部《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的函》(建综函[2005]22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部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有效期至2006年10月30日。

在实施时,请将正式文件及调查方案报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司5份,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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