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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公告2005年第14号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通部公告2005年第14号
  • 【发布日期】2005-10-27
  • 【生效日期】2005-10-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公告2005年第14号

交通部公告2005年第14号

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l-2003)设置紧急报警设施规定的公告




作为紧急报警设施之一,高速公路两侧设置的紧急电话,为保障公路运行安全,提供优质服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全国不少地区公路两侧的紧急电话,利用率在逐渐降低。为降低工程投资及运营维护费用,充分利用移动通信等资源,经研究决定,局部修订《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公路两侧应设置紧急报警设施”的条款内容(第9.0.6条第1款第15行)和其条文说明,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正文部分:

“公路两侧应合理设置紧急报警设施”。

条文说明部分:

取消关于“公路两侧应设置紧急报警设施”条款的条文说明。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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