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办发〔2005〕063号
- 【发布日期】2005-11-07
- 【生效日期】2005-11-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天津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排好冬季人民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排好冬季人民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5〕0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安排好我市冬季人民生活,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冬季供暖和防寒防冻工作。坚持以区为主的原则。各区政府要对本区范围内按时稳定供热负总责,市有关部门和专业及社会供热单位要主动克服困难,配合各区做好工作。要针对煤炭价格变化较大的情况,重点抓好煤源的落实,保证不断档;市建委要与各区密切配合,组织全市各供热单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证供热期间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对新增供热面积的供热设施要抓紧安装和调试,确保按时供热。煤建部门要努力做好冬煤供应,确保煤制品质量,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满足烧煤取暖户冬季用煤需求。房管部门和各房屋产权单位要搞好房屋检修和烟道疏通等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二、切实做好解困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加大再就业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置失业下岗职工,同时确保下岗职工生活保障金和退休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做好民政优抚、社会救济工作,积极安排好孤老、孤儿、定期救济户、社会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的生活,做好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不错不漏。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活动,确保不让一户困难群众生活过不去。
三、做好冬季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为确保市民身体健康,市卫生局要就重点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检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特别要做好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定出应急预案。各区县人民政府、新闻媒体等单位要给予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以医院和社区为阵地,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冬季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防病能力,为搞好冬季疾病的社会防控提供保障。
四、努力组织好冬令市场供应。市商务委和各区县要组织适时对路的商品货源,抓好冬令商品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搞好蔬菜、副食品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货源储备,特别是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供应,满足群众生活需求。要继续深入抓好“放心食品”工程,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工商、物价、质监、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保证农副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道路及居民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市政部门要严格控制入冬前的掘路审批,同时搞好道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疏通,防止污水外溢、跑冒结冰。市容管理部门要加强道路秩序的治理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深入开展冬季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冬季灭鼠和卫生工作;彻底取缔乱摆乱卖、占路加工等现象,同时与各区搞好衔接,做好冬季清雪预案,落实清雪责任制。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监测力度,禁止焚烧垃圾和树叶,治理施工扰民等现象。
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公安部门要结合冬季特点,继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工作力度,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增强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严格各项治安管理,净化社会环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针对冬季交通特点,加强交通组织疏导工作,保证群众出行安全和道路畅通。公安消防部门要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搞好防火宣传教育,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要全面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要下大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坚决杜绝违章作业,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市信访办要认真搞好信访接待和矛盾排查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全市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文化、旅游、体育资源,丰富冬季群众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文化素质和生活品位。针对冬季农闲的特点,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科技、文化下乡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教育部门要和有关单位配合,安排好中小学生的寒假生活。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安排好冬季人民生活的有关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成立冬季人民生活领导小组,负责冬季人民生活工作的落实、推动和检查。要严格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同心协力,抓好抓实冬季人民生活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过冬。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