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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禁止使用废旧金属易拉罐重新灌装食品饮料的批复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1-15
  • 【生效日期】2005-11-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禁止使用废旧金属易拉罐重新灌装食品饮料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禁止使用废旧金属易拉罐重新灌装食品饮料的批复




天津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可否生产经营使用回收废旧金属易拉罐重新灌装的食品饮料的请示》(津卫执函[2005]4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饮料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采购时应索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回收的废旧金属易拉罐灌装食品饮料进行销售。

特此批复。

二ΟΟ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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