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5]147号
- 【发布日期】2005-11-18
- 【生效日期】2005-11-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甘政办发[2005]1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招商引资和投资贸易促进工作,扩大省际间、区域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根据甘肃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政府部分机构的通知》(甘政发〔2005〕36号)精神,成立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省投资贸易促进局为副厅级事业单位,归口省商务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经济技术合作与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省招商引资、投资贸易促进和会展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我省各市、自治州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与投资贸易促进工作,促进省内外之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为各市、自治州、各行业、企业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联合与经济技术协作提供服务。
(三)归口管理各类商务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型投资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外地在甘肃的招商引资和展销博览等工作。
(四)负责区域经济横向联合与协作,做好我省参加国内区域合作组织的日常联络。承担黄河经济协作区九省(区)十一方负责人会议甘肃方面的有关工作。
(五)参与全国投资促进与会展方面的联席会议,开展与国内外投资贸易促进机构、会展机构及其它经济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双边的投资贸易促进与展览活动。
(六)负责外省市驻甘办事机构的协调和联系,加强对我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的联络。
(七)负责有关省市同我省对口帮扶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对口学习培训、人才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收集、整理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投资贸易促进与会展方面的综合信息,建立健全投资贸易信息网络和项目库,为社会提供合作交流信息公共服务。
(九)负责协调对国内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服务及投诉,指导内联企业、会展行业等协会工作。
(十)负责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策划、组织实施和展馆的经营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设4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
负责日常政务事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财务、劳动工资、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事务;负责对外新闻宣传与发布;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招商处
拟定全省招商引资与投资促进工作规划及相关措施;指导各市、自治州招商机构的工作;负责各类投资促进与招商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对国内投资者在甘设立企业的服务及投诉受理工作;指导内联企业协会工作。
(三)合作处
负责我省参加国内区域合作组织的日常联络;负责黄河经济协作区省区负责人会议甘肃方承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承办西北五省区经济发展协调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省际间重大合作交流活动;负责外省市驻甘办事机构的协调和联系;负责有关省市同我省对口帮扶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四)会展处
负责拟定促进全省会展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我省企业举办或参加国内外有关会展活动;负责指导、协调外地在甘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负责兰洽会的总体策划、方案制定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兰洽会统一对外联络工作;指导会展行业协会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事业编制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9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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