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建设生态安全监测中心站(杨梅坑背景站)上山道路的通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4-04
  • 【生效日期】2010-04-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建设生态安全监测中心站(杨梅坑背景站)上山道路的通告

关于建设生态安全监测中心站(杨梅坑背景站)上山道路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预测生态发展趋势,保障生态安全,提高环境监测与信息管理水平,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拟在龙岗区南澳杨梅坑建设生态安全监测中心站(杨梅坑背景站)。由于该中心站选址位于南澳七娘山东北角山脊之间,需建设一条上山道路与市政道路连接。道路起点坐标(X=18511.011,Y=169639.177),终点坐标(X=18383.369,Y=169671.178),道路全长495米,路面宽度4米,路面结构拟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因该道路用地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现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一个月(2010年4月4日-2010年5月3日)。如对该道路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 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本通告内容将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发布,市民也可上网浏览查询。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25363078 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