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5〕42号
- 【发布日期】2005-11-24
- 【生效日期】2005-1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工业用地调整规划等17项规划的批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工业用地调整规划等17项规划的批复
(哈政综〔2005〕42号)
市城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复〈哈尔滨工业用地调整规划〉等17项规划的请示》(哈规呈〔2005〕6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哈尔滨工业用地调整规划》等17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内容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相符,规划成果达到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同意按《规划》实施建设。
二、严格实施《规划》。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批复意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切实保证《规划》的实施。
附件:市政府审批的规划项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