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安监总司函管一字[2005]71号
- 【发布日期】2005-11-28
- 【生效日期】2005-1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05年第三季度全国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05年第三季度全国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司函管一字[2005]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5年9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了全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会议总体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安监管管一字[2003]152号)的精神,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05年第三季度各地非煤矿山整治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5年第三季度末,全国共有非煤矿山100445座,总数由2005年上半年的100313座增至100445座,增加132座,增幅为0.13%。其中金属矿山11061座(占总数的11%),非金属矿山86689座(占总数的86.3%),其它矿山2695座(占总数的2.7%)。已累计关闭、取缔矿山60556座,其中第三季度共关闭、取缔矿山606座。
截至2005年三季度末,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1350起,死亡1603人,同比减少388起,减少415人,分别下降22.3%和20.6%。其中,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51起,死亡208人,同比减少14起,减少22人,分别下降21.5%和9.6%;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二、简要情况分析
(一)已经基本完成关闭、取缔无证矿山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保持整治效果,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了关闭、取缔无证矿山工作力度。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重庆、陕西等十五省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前已基本完成关闭、取缔无证矿山工作;山西、湖南两省无证矿山数量降幅较大,与2005年上半年相比分别减少了134座、83座,分别下降32.7%,26.4%,成果比较明显。
(二)控制非煤矿山总数,关闭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与2005年上半年相比,第三季度非煤矿山总数大体保持不变。其中江苏省、湖南省通过关闭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非煤矿山总数下降幅度较大,分别减少了632座、324座,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无证非煤矿山。全国仍有3659座无证非煤矿山,占非煤矿山总数的3.6%。其中四川、云南、山东、贵州、河北、山西、广西、湖南、甘肃、新疆等省无证矿山数量较多,应进一步加大整治关闭力度。
(四)重特大事故得到控制。截至2005年三季度末,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理清思路,统一思想。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为主线,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三同时”为基础,日常监管工作为保障,通过联合执法,积极推进整治工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创造有力条件。
(二)加大力度,巩固成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下一步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已关闭的矿山,有关部门应进行定期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对现存的非法矿山要果断采取措施,坚持依法整治、强化执法,并防止反弹。要从健全企业责任制、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等方面,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逐步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三)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以及国土资源部等9个部(委、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98号)要求,克服厌战情绪,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在一些省,一些地区矿业秩序混乱问题仍很严重,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非煤矿山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特别要对那些矿业开发秩序长期混乱的地区加强监管,吸取河北省邢台县“11.6”石膏矿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坚决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审批,加快颁证进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精神,结合本地非煤矿山实际情况,在严格审批的前提下,继续推进和加快颁证进度,为执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截至2005年10月底,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已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66604个,已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25144个,占申请数的37.75%。
(五)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季报工作。整治季报工作是了解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通过季度报表及时反映给总局,为统筹安排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提供决策依据,也是各省掌握各地区情况的基础信息,应给予高度重视。继续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报送工作岗位责任制,按时、按要求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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