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2-05
- 【生效日期】2005-12-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77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77号
目前进口纸尿布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低下、卫生不达标等时有发生,对消费者构成了较大的健康隐患。
为保证进口纸尿布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质量,保障我国人民健康和质量标准,根据商检法、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决定将进口纸尿布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纳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检验检疫目录》),现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将卫生纸、面巾纸、纸手帕、餐巾纸、纸卫生巾、纸尿布、纸制衣服、纸床单等商品(共6个8位编码,见附件)纳入《检验检疫目录》,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二、自2006年1月1日起,上述进境商品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进口验放手续。
三、上述进境商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和外观、包装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的规定;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不得进口、销售和使用。
附件:2006年1月1日起新增实施进境检验检疫的商品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