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河北省
- 【发布文号】办字〔2005〕139号
- 【发布日期】2005-12-09
- 【生效日期】2005-12-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指导意见的通知
(办字〔2005〕139号 2005年12月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商务厅)
一、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预期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战略部署,坚持面向全省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围绕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全省经济国际化进程。
(二)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国际贸易竞争中掌握主动权;着力优化和改善对外贸易结构,注重走质量效益型之路;发挥比较优势,建立以自主知识积累、创新和技术进步为主要支撑的对外贸易内生性开放竞争增长机制;保持中低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提高和实现中高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国际竞争力;推进建立适应WTO规则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完善的对外贸易发展的促进和支持体系。(三)预期目标。实现对外贸易规模、效益同步增长,进出口基本平衡,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出口绝对值保持全国10强,外向度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实现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同步协调发展,货物贸易形成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快速增长带动机电产品出口增长、以机电产品出口增长带动外贸出口增长的格局,名优新特农产品出口占有相当比重;培育建立一批省级出口商品基地、区域特色产业园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出口产业和支柱型出口产业,形成具有后续发展优势和潜力的出口产业群,“科工贸一体化”、“三外一体化”和“内外贸一体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使其成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
二、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主要举措
(一)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增强对外贸易发展活力。优化对外贸易主体结构,鼓励、支持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不断壮大对外贸易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实力雄厚、具有与世界同行业企业抗衡能力、出口超亿美元的大型骨干企业;继续建立一批具有企业聚集效应的省级出口商品基地,初步形成河北出口产业群。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继续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发展机械电子、计算机软件、焊接材料、船舶、汽车及零部件、精密铸造和钢铁深加工制品等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提高纺织、医药、化工、建材等传统优势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促进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特色产品出口。优化对外贸易方式结构,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跨国采购业务,成为跨国采购供应商和供应基地;大力推广国际连锁经营方式,融入国际连锁营销体系;着力推动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合作,成为跨国公司产业链的一环,进入国际贸易主流渠道;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继续推行外贸代理制,促进“科、工、贸”一体化。优化对外贸易市场结构,按照“大国是关键、周边是首要、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多边是舞台”的新时期总体外交工作布局,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努力开拓国际市场,使我省进出口市场过分集中于少数国家和地区的状况有较大改变,形成多元化市场格局。深度开拓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市场,巩固扩大俄罗斯、印度、韩国、东盟和港澳台等重点传统大市场,大力开发非洲、拉美、大洋洲、西亚和东欧等新兴市场,兼顾拓展周边国家和地区市场。(二)着力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出口核心竞争力。抓好出口“品牌”建设工作,打出一批国内外“叫得响”和影响力强的“大品牌”,积极争取更多的企业品牌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推荐更多的企业参加商务部组织的境外中国名牌展,在广交会上不断扩大品牌展区规模;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出口商品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进出口企业的出口商品在其境外主销市场完成知识产权的注册和申请,指导和帮助进出口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和进出口商品的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制度,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及其产品通过行业认证、国际质量认证、环保认证、安全认证、原产地认证和社会责任认证等获取国际市场准入的“通行证”,指导重点企业完成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质量标准认证,积极开展境外注册商标和国际质量标准认证培训,使我省境外注册商标和国际质量标准认证有较快发展。(三)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发展加工贸易的实施意见》及《河北省加工贸易监管协调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围绕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轻纺、医药、化工、建材和钢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发展加工贸易,延伸产业链,提高传统产业深加工程度、配套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发展机械电子、新型材料、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抓住国内南资北移和产业梯度转移的难得机遇,吸引跨国公司向我省转移更高技术水平和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强出口加工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使其成为全省加工贸易的主要依托。借助“两环”区位优势,以“一线”五市的快速发展带动“两厢”六市的整体跟进,形成“一线两厢”的加工贸易发展格局。
(四)扩大农产品出口,促进“三农”工作。要培育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引导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结合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在海水养殖、畜禽、肉类、蔬菜和果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农产品出口领头企业。要拓展农产品出口渠道,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境内外农产品贸易专项博览会和展销会,举行农产品推介活动,扩大农产品出口。要推进农产品出口标准化生产,发展无公害、绿色和生态农产品,引进优良品种,建立原产地标记注册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实现与境外主销市场质量标准的对接。要大力发展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五)努力扩大进口,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扩大原油、煤炭、钢材、铁矿石、塑料、纸浆、铜材、铝材等重要能源、基础原材料、紧缺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商品的进口,满足我省支柱性产业发展需要及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扩大植物油、食糖、大豆、大麦、化肥、农药等大宗资源性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进口,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扩大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数控机床、电子技术产品、生命科学技术产品等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口,提升我省制造业装备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产品更新换代;扩大国内短缺的日用消费品进口,丰富国内市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建立健全进口预警机制,依法维护进口秩序,保障产业安全。(六)加快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步伐,实现对外贸易多元化。发展工程承包、劳务输出、旅游等方面的服务贸易,扩大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规模;发展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娱乐等方面的服务贸易,实现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新突破;发展设计、咨询、法律、审计、会计等专业服务贸易,拓展专业服务贸易新领域;发展通信、金融、运输等产业的服务贸易,提升生产性服务贸易水平;发展分销、租赁、翻译、监测、分析等方面的服务贸易,实现商业性服务贸易的大发展。积极发展技术出口,重点是通过境外工程承包带动支柱产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出口,通过建立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带动特色产业成熟实用的技术出口,通过境外农业合作项目带动种养殖技术出口;在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和专有技术使用权)技术出口的同时,注重发展嵌入式和外包式技术出口。努力扩大技术进口,重点是把进口设备、工艺技术同优化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提高国际竞争力;把进口优良品种繁殖、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技术同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结合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标准化;把进口先进技术同自主研发、自我创新结合起来,发挥技术引进的“溢出”效应。(七)推动外贸、外资、外经“三外”有机结合,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提高招商引资水平,保证进区项目质量,营造综合投资环境,提升综合竞争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承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先进制造业出口产业区和境外加工贸易主体。在严格执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前提下,重点发展“技术先进型”、“产品出口型”和“服务贸易型”外商投资企业;大力引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出口创汇的资金技术密集型关联配套项目;支持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提质,不断扩大出口规模;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建立研发机构,高起点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快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步伐,通过境外工程承包带动服务、技术和货物出口;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建立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实现由产地销向销地产转变,扩大紧缺资源性商品和重要物资进口,建立铁矿石、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等境外供应和生产基地;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通过境外并购,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跨国经营;顺应现代国际营销方式,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营销网络,实现境内外市场的有效对接。
(八)做好入世后过渡期应对工作,提高对外贸易因势应变能力。建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和企业“一体两翼”配合与联动体系的作用,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摩擦应对工作。自觉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产品标准体系,努力实现我国产品标准和国际产品标准的对接。针对关税降低和市场开放对一些敏感行业可能带来的冲击,研究制定农业、汽车等相关产业的应对方案,依法运用各种贸易救济措施保护省内产业;搞好产业损害调查,密切跟踪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后对相关上下游产业的不同影响,指导企业及时开展战略协作、共同提高和增强竞争力。
(九)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发展对外贸易营造和谐的环境。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数量限制,推进贸易便利化;商务、税务、海关、外汇、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在出口退税、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公共信息服务产品的开发,及时为企业提供有关政策及商业信息,构建对外贸易“绿色通道”。建立既符合世贸规则又符合我省实际的对外贸易政策促进体系,重点加大对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扶持力度,建立蔬菜、果品和畜禽等重点农产品专项发展资金和河北省出口品牌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和使用国家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贷款贴息暨研发资助,推广使用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进一步规范现有行业中介组织,切实发挥中介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行为、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提供信息服务和组织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等方面的作用;在重点行业发展一批为出口服务的规范化的行业中介组织,在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上进行新的探索,适应国际贸易发展需要,提高行业中介组织的协调和服务水平。加强港口、码头、远洋、航空、陆路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提高装备水平和使用效率。重点是加强曹妃甸首钢搬迁项目建设,以此项目的正式起动来带动全省钢铁、装备制造和重化工产业升级换代,使我省对外贸易进入规模效益同步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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