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市监函[2005]93号
- 【发布日期】2005-12-14
- 【生效日期】2005-12-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工作会议纪要
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工作会议纪要
(建市监函[2005]93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现将《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大纲内容修订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司建设咨询监理处联系。
附件: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工作会议纪要
建设部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工作会议纪要
2005年11月21日、28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先后在北京和重庆召开了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工作会议,考试大纲的主编和有关专家应邀出席了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二级建造师定位
二级建造师主要工作岗位是受建筑业企业聘任,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工作范围以施工现场管理为主,兼顾施工总承包。
二、修订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大纲的修订要充分考虑建造师的实践性需要,适应二级建造师执业要求,对合同、招投标等实际工作中涉及较少的内容,可适当减少其数量和降低难度,并将这部分内容调整为“了解”或“熟悉”。对于纯理论、有争议、过时和概念模糊等内容应予删除。
大纲修订要贯彻“四个结合”:一是与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相结合;二是与中小型工程建设需要相结合;三是与二级项目经理实际状况相结合;四是与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和建设相结合。同时,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应保持与一级建造师大纲的结构、内容和体例相衔接。
三、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委会组成
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委会成员,原则上应在原编委会的基础上,保留三分之一左右的实践专家,具有中等学历教育的人员应不低于三分之二。
四、 考试大纲内容要求
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三章,分别为技术、管理、法规,共120条左右。其中,技术占35%,管理占50%,法规占15%。将原“目”前的“掌握”、“熟悉”、“了解”挪到“条”前。
“管理”部分应突出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成本等方面内容,适当考虑合同方面的知识,减少造价、招投标等内容。
五、计划安排
二级建造师综合科目考试大纲的修订应于2006年3月底前完成,3、4月间召开综合大纲与各专业大纲的协调会;各专业考试大纲的修订应于2006年4月底前完成;2006年8月底前完成考试大纲审定。
请各单位根据本科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于2006年1月15日前报我司建设咨询监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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