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5〕54号
- 【发布日期】2005-12-31
- 【生效日期】2005-12-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荷兰你好集团董事长吴洪刚先生哈尔滨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荷兰你好集团董事长吴洪刚先生哈尔滨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哈政综〔2005〕54号)
荷兰你好集团董事长吴洪刚先生长期致力于促进荷兰与中国的经济合作与友好交流,积极参与我市松花江北岸开发建设,在松北区投资建设具有荷兰风格的大型商住一体化的荷兰城项目;大力支持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于2005年12月向我市总工会捐赠100万元人民币,设立“真情助学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
为表彰吴洪刚先生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根据《哈尔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哈尔滨市政府令第18号)规定,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授予吴洪刚先生“哈尔滨市荣誉市民”称号。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