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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环办〔2006〕1号
  • 【发布日期】2006-01-04
  • 【生效日期】2006-01-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办〔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队伍建设,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现将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考试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环保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考试于1-5月每月安排一次,6-12月每月安排两次,每次200人,考试地点主要设在北京,届时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考试合格者,由我局颁发岗位证书。

三、我局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考试报名工作。参加考试人员可通过www.sepa.gov.cn及www.china-eia.com网址查询具体报名方式、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及证书发放等相关事宜。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评司桑方君 应利

电话:010-66556409 66556408

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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